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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对CQC-C-《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音视频设备》、CQC-C-《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信息技术设备》和CQC-C-《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电信终端设备》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总结如下:
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认监委年第11号联合公告,显像(示)管、天线放大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调制解调器(含卡)、ISDN终端6个小类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将细则中对应章节进行更新。
2、明确了D类企业一年至少抽样1次。
二、具体实施要求:
本次细则修订涉及6个小类原CCC目录产品被调出目录,CQC将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
本次细则修订不涉及上述调出目录产品之外的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自本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按照新版实施细则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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