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器材

工信部发布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

发布时间:2024/12/22 14:20:51   

智通财经获悉,2月6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对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按照《电信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等规定,纳入现行进网许可管理。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

工信部信管函〔〕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电信设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31号)要求,现就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及实施细则通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电信设备监管方式

(一)对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集团电话、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无线寻呼机、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络终端(ISDN终端)、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多媒体终端、帧中继交换机、异步传输模式交换机(ATM交换机)、呼叫中心设备等11种电信设备,我部不再受理和审批新的进网许可申请。

对于不再实行进网许可管理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明示其产品所采用的电信标准,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和性能。生产企业应在每季度的首月,通过我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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