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索湾垦区人民检察院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为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充实司法辅助力量,莫索湾垦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人岗相适原则。二、岗位职责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六)根据单位安排开展其他工作。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行及职业操守;3.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4.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5.掌握岗位所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熟练使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截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填写后的《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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