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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士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及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士刚先生、孔繁敏先生、谢庆华先生、姜军成先生、张向宏先生、郑曦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孔繁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庆华先生、赵磊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周浪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曦先生、赵磊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士刚先生、周浪波先生、姜军成先生、李安东先生、钟彦女士为该委员会委员。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陈士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王晓亮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李知谕女士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马劲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朱国平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李安东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以上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钟彦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钟彦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朱晨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朱晨星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6.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了表决)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因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未约定过渡期损益安排,本次中国系统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明确过渡期损益归属及承担方式,有利于明晰各方责任和义务。根据审计机构初步审计结果,中国系统所需承担的过渡期损益金额对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增发登记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增发登记费用,其中中国系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6,.41万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增发登记费为人民币6.75万元。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36,.16万元。
8.关于参与投资成立天津河东区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参与投资成立天津河东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7,.00万元,各方股东以货币出资。其中,中国系统出资3,.00万元,占股51%;天津市嘉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股49%。
9.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蓝信移动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了表决)
为加快云端协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云公司向中电有限收购其所持有的蓝信移动35.0%股权、向奇虎欣盛收购其持有的蓝信移动0.%股权并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2月24日
附简历:
陈士刚男,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陈士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8,,股,并通过上述两家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晓亮男,年8月出生,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铁通集团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天津市红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王晓亮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知谕女,年9月出生,工学硕士学位。历任万科集团本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中心负责人,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计划运营负责人,砂之船集团副总裁,乐享汁味(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趣店集团(金融科技)副总裁,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李知谕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84%股权,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12%股权(截至年11月30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劲男,年2月出生,学士学位。历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产品总监,北京阿里巴巴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专有云事业部总经理等,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马劲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国平男,年10月出生,学士学位。历任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云与智能产品线副总裁、集团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朱国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安东男,年3月出生,博士学位。历任财政部预算司收入处副处长、收入处正处级一级调研员、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李安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钟彦女,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武汉大学,双学士学位,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国际总会)会士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历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钟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晨星女,年2月出生,法学学士,经济师。曾就职于马士基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企业发展部及证券事务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晨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桑达”或“公司”)在重组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系统”)时,按照有关规定,中国系统将所持有的涉及产业园区开发业务的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北大中电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中电任丘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邢台中电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中电邯郸环保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电成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电数科(北京)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了关联方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瑞达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产业开发公司”)。中国系统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四公司”)于年1月20日,分别或共同与产业开发公司签署了针对各园区开发业务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于年初完成了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因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并未约定过渡期损益安排,为此,中国系统拟与产业开发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明确过渡期损益由中国系统和中电四公司按其所持对应各园区公司的原持股比例分别承担。
3、因产业开发公司为瑞达集团全资子公司,瑞达集团的控股股东与深桑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签署协议不需经其他监管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