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信器材 >> 电信器材市场 >> 借鉴药品安全事件中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政策解读、办案实务、经验交流……《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
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部门职责
省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工作。
省委台港澳办:负责协调指导药品安全事件中涉台港澳人员的处置工作。
省委网信办:负责指导药品安全事件网络媒体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监控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煤、电、油、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按规定做好省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做好本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等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加强在校师生员工对药品安全事件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科研力量,对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安全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先期处置及治安维护工作。
省司法厅:负责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负责组织、协调监狱、戒毒场所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做好需由省财政承担的药品安全事件经费保障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制订落实参与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和表彰奖励等政策。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与放射性药物有关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和药品、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等的优先快速通行。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中药材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依法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有关部门通报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省商务厅:负责组织药品安全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和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
省应急厅:指导协调有关地方政府做好药品安全事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省外办:负责协调指导药品安全事件涉外事宜的处置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省广电局: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宣传党和政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宣传党和政府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
省大数据局:配合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应用。
省信访局:配合做好药品安全事件信访问题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省能源局:负责参与做好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源供应保障工作。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药品安全事件涉及的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工作。
省药监局:负责省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开展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优先验放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所急需的进口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材,为国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应急物资入境提供通关便利。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优先安排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和药品、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试剂等的铁路运送。
民航山东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航空公司、机场等相关部门优先安排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和药品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等的航空运送。
来源:市监长缨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注重交流执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