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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民事裁定书
()粤01强清-3号
申请人: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本院于年10月29日裁定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金融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发金融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欧阳兵。现清算组向本院申请确认广发金融公司强制清算报告并终结广发金融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查明:经清算组对广发金融公司的财产、账册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算组接管了广发金融公司的财产、印章、证照、账簿和文书资料等材料。在债权申报期内,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根据清算情况制作了《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并将上述清算方案及清算报告送达给了广发金融公司的股东。清算组遂申请本院对《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详见附件)予以确认并裁定终结广发金融公司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6条的规定,“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清算组已对广发金融公司清算完毕,并制作了《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清算组申请本院确认上述清算报告和裁定终结广发金融公司清算程序,符合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6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制定的《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详见附件);
二、终结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陈卫红
审判员 张 妍
审判员 宁建文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李超彬
李婉珊
附: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于年10月29日以()粤01强清-1号裁定受理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金融”)的强制清算一案,同日指定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发金融清算组,我所组成以欧阳兵为负责人,蔡华荣、黄兆铭、肖萱和徐荣祖为成员的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目前,清算组已基本完成对广发金融的资产调查、归集变现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拟定了清算方案,并提请法院确认。年12月6日,贵院以()粤01强清-2号裁定确认了《广东广发国际金融咨询有限公司清算方案》,为此清算组按清算方案进行了分配,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的基本原则
1、依法清算原则,清算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计算确认各类债权金额;2、坚持清算程序公正原则;3、坚持清算效率原则;4、坚持利益均衡保护原则,清算组将依照法定程序分配清算财产,普通债权分配后尚有剩余的,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广发金融基本情况
广发金融于年4月5日,由中方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及珠海市汇邦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汇邦”),外方(香港)单位广汇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广汇”)出资成立,经营期限为年4月5日至年4月4日,注册号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共有三位股东,分别为: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比41%),2、广汇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占股比39%),3、珠海市汇邦咨询公司(占股比20%);注册地为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广发金融大厦3楼,法定代表人为蔡丽凤,经营范围为信用卡与相关业务的咨询,金融业务人员的培训,电脑软件的维护及开发。登记机关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发金融于年4月4日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经营期限变更申请。因经营期限届满,出现了解散事由,但广发金融在法定期间内未成立清算组,广发银行作为广发金融的股东,向市中院申请对广发金融进行强制清算。
三、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
清算组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阅卷和清算组人员备案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即安排人员到贵院申请阅卷及复印有关资料,并递交刻章、开户申请和清算组人员备案。
(二)刻制印章、开立清算户
清算组取得刻章证明和开户证明后刻制了清算组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进行了备案。在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开设清算组临时账户。
(三)申请摇珠选定审计机构并协助其进场审计
清算组向贵院提交申请摇珠确定审计机构,摇珠结果选定德永会计事务所为首选单位,致同会计(广州分所)为备选机构。经与两家机构沟通协商,综合对比德永会计(报价20万)与致同会计(广州分所)(报价8万)的具体情况后,清算组选定了致同会计为本次清算的审计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清算组接收广发金融账册等资料后,协助审计机构进场对广发金融进行清算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多次召开协调会,对相关疑难问题进行协调,推进审计顺利进行。
(四)刊登清算公告
清算组分别在南方都市报(于年11月14日刊出)及人民法院报(于年11月17日刊出)刊登广发金融的清算公告。
(五)广发金融工商登记调查
清算组派人前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阅复制广发金融的工商内档信息,调取广发金融的基本信息和变更登记信息,调查广发金融的设立登记情况,摸查其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的情况。
根据工商内档登记信息显示,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六)接收企业印章、账册等材料上述实收资本已由广东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清算组在接受广州中院的指定后,及时联系清算申请人广发银行,清算组联系审计机构人员一起对广发金融的财产、印章、证照、账簿和文书资料进行接管。由于数量较多,清算组分多次才接收完毕。
(七)调查股东情况
清算组按清算程序分别向两股东正式发函通知广发金融已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后收到珠海汇邦的退件,寄去香港广汇的函件显示已签收,但一直未收到回函。
清算组通过工商内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得:珠海汇邦已于年被吊销营业执照,经清算组派人赴珠海现场走访,所登记地址门牌号码现已查无此处。后经清算组调查,珠海汇邦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工会全资投资,为此清算组多方联系,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工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去函告知相关清算情况,但至今未有回函。
清算组经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询中心外方股东香港广汇还在正常经营。清算组派人前往香港实地调查。多方走访了解情况后取得香港广汇负责人(公司秘书)的联系方式并约见会谈。清算组告知该负责人广发金融已进入清算程序,香港广汇身为股东所需承担的责任与享受的权益。但由于对方怀疑清算组身份并未向清算组出示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清算组只能在移交广发金融的强制清算裁定书与指定清算组决定书的复印件后离去,并约定后续将函寄正式的清算文件。
清算组赴香港实地调查后,多次电话联系外方股东公司秘书,并将清算方案等清算情况发送至其邮箱,但其秘书均以公司董事未有反馈为由,未有答复和回函。
(八)财产调查情况
1.银行存款
清算组查得广发金融名下共有6个银行账号,具体明细如下:
2.不动产
清算组向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询房产信息,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回复查询结果为没有记录。
3.车辆
清算组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查询车辆登记信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回复查询结果为没有记录。
4.知识产权
清算组通过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等网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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